代子偿债,是爱还是害
2017-12-07 09:43:50
芒市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起因是已成年的被告王某某、贺某某多次向朋友亲戚借债用于赌博或其他高消费挥霍,无力还款后被诉至法院。
经审查核实,这些年轻人家庭条件优越,平时喜好奢侈消费,因父母对其经济支持较多,即使以前偶有欠债父母都会帮他们还债,故王某某、贺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放纵无度。在亲友诉至法院要求其还债前,父母已帮王某某、贺某某偿还了大量高额的欠款,但王某某、贺某某仍执迷不悟,屡教不改,嗜赌好闲,不务正业,贪图享乐,对自己过分超前的消费行为毫无节制,在失去父母经济支援后仍不断借钱购买奢侈品和进行高消费,甚至希望通过借钱赌博的方式赚取钱财供其挥霍。父母在多次劝说无果后,拒绝再次帮其还债,王某某、贺某某无力还款,故原告李某、蒋某某诉至法院。
我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,对这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分别作出了裁判,由被告王某某向原告李某偿还欠款150000元,由被告贺某某向原告蒋某某偿还欠款280000元。
王某某、贺某某虽是成年人,但在实际生活中的行为举止却像未长大的巨婴。父母出于对子女的爱护,不断帮孩子还债,助长了已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过分依赖,也让子女缺失了独立担当的责任感。成年巨婴的成长过程中,身边都有过分呵护溺爱他的亲人,舍不得孩子受苦,舍不得孩子独立担当,也间接导致了孩子在长大成年之后还是巨婴的心理,认为什么错误都会有父母帮其买单。
父母对孩子的爱不应当只宠不教,父母要带着孩子飞翔,让孩子自己学会成长,而不是永远做他们的保护伞。最好的父母之爱是一场得体的退出,最伟大的亲情是一种适时的放手,早点让孩子学会自己承担、自己成长、自己负责,远比一直呵护备至宠溺成祸更有意义。